乐动·LDSports化妆品行业又现天价罚单。
近日,北京元宝怡美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宝怡美”),因销售未经备案的进口化妆品,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没共计746.54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以来,该局查处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开出的最大罚单,也是监管层在全国范围内开出的“最大罚单”。
01 销售未经备案的进口化妆品,淘宝商家被罚没746万余元
这起百万大案的查办,源于品牌代理商的一封举报信。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3年11月14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某品牌化妆品在华代理某有限公司的举报,反映元宝怡美在“淘宝网”开设的店铺“元宝的护肤分享”,销售未经备案的某品牌进口化妆品。
根据这一线索,2023年11月30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元宝怡美的经营场所和淘宝店铺库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14款无法提供化妆品备案资质的某品牌化妆品,但未发现用于生产化妆品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
该案虽涉及“元宝的护肤分享”“元宝的护肤分享一真正品”“元宝的护肤分享 曼殊室利”等多个淘宝店铺名称,但所有涉案淘宝店开设者“ID”均为“幽葬尧枫林”,店铺“ID”号均为131221870,为同一店铺。经核实,该店铺实际经营者为元宝怡美。
对此,元宝怡美解释称,部分涉案化妆品为海关罚没后拍卖所得,并提供了相应材料以证明涉案化妆品的合法性及其来源。然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查询到涉案化妆品的备案或者注册信息,而某品牌进口化妆品在华代理人某公司则证实,涉案化妆品均未取得进口化妆品备案。
据悉,元宝怡美通过淘宝网店铺“元宝的护肤分享”销售未经备案的某品牌普通化妆品14款,货值金额1066485.63元,违法所得989782.63元。
鉴于此,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判定,元宝怡美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进口普通化妆品应当在进口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元宝怡美作出如下处罚:罚款639.8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6.65万元,共计罚没款746.54万元。
02 “代理商向淘宝商家打响反击战”
《化妆品观察》查询发现,“元宝的护肤分享”“元宝的护肤分享一真正品”等淘宝店铺已不见踪影,只剩“元宝的护肤分享 曼殊室利”店。
据淘宝商家信息显示,“元宝的护肤分享 曼殊室利”是一家8年老店,在淘宝上拥有2万粉丝,所售产品以进口化妆品居多,涵盖护肤、护发、香水、彩妆等不同品类,且价格相对较便宜。
比如,该店在售的“赫莲娜白绷带”50ml售价1400元,而品牌天猫官方旗舰店同款产品为2680元/50ml;“海蓝之谜奇迹面霜”7ml售价118元,而品牌天猫官方旗舰店同款产品为990元/30ml。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在售产品的销售页面,都有一则“店铺温馨提示”:小店与大家的关系为代理购买。上架的产品均为过去姐妹们要求代购过的产品全部来自柜台、品牌方直邮。
“价格这么低,且未经备案,大概率是假货。”某美妆品牌代理商直言,电商平台假冒伪劣产品横行,尤其是进口化妆品,大多货源不明,要么来自经销商窜货的产品,要么源自某些灰色地带。
其进一步解释,随着网络购物兴起,电商平台窜货乱价、知假售假等乱象触目惊心。具体而言,不少淘宝卖家以半价甚至更低的价格销售品牌产品,且产品并非从代理商渠道进货,无疑侵害了代理商的利益和品牌的形象,导致代理商不得不奋起反击。
“元宝怡美被品牌代理商举报,便是一起典型的代理商针对淘宝商家的反击战。”
某品牌负责人亦表示,大多数品牌代理商对于销售权和渠道管理都会重点管控,大牌的问题产品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纯粹的假冒伪劣产品,第二种则是产品本身是正品,但未经授权且并非来源于合法渠道,“无论哪种,都会侵害代理权益,因此也容易被举报和处罚”。
03 更大的监管风暴要来了
近几年来,随着电商行业的发展,网购化妆品已经成为化妆品经营的主要渠道,但假货和低价也在摧毁着品牌。
为肃清化妆品售假乱象,电商平台纷纷重拳出击。例如,抖音直播于2021年初发布了《兜售假货、高仿、未授权品牌商品的违规处罚公示》,声称将严厉打击售卖假冒伪劣产品等不良行为;小红书也于2021年启动多轮打击“虚假营销”的专项行动,并封禁了涉嫌虚假营销的多个品牌。
监管层亦对假冒伪劣产品“亮剑”。其中,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化妆品网络经营者而设立的法规《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9月1日正式施行,其从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管理、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化妆品网络经营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不仅是对乐动·LDSports化妆品行业新一轮的“清洗”,也成为高悬于淘宝商家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不久前,淘宝头部美妆C店“凝哥是个小仙女”被消费者公开质疑售假,引发了一场舆论风暴。如今,随着元宝怡美被罚,再次给淘宝商家敲响了警钟,“一是,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以免出现纠纷时丧失假货溯源机会,无法主张合法来源抗辩;二是,知假售假不可取,一经举报将面临顶格处罚,多年积累的口碑也将毁于一旦。”
某品牌负责人提醒道,新规时代违法成本很高,一些处罚对于中小企业可能是致命一击,“企业一定要重视法律风险,全方位地排查法规问题,切勿投机取巧”。
“品牌维权有了新思路。”有业内人士坦言,广大品牌苦假货久矣,尤其是国际大牌。如今监管趋严,监管部门对淘宝商家以次充好持“零容忍”态度,无疑给了品牌信心——除了把未经授权销售假货的店铺送上被告席,举报至市监局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